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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DR 與可可:受規範的 HS 編碼,從可可豆到巧克力

EUDR 涵蓋附件一所列各個階段的可可:可可豆、殼和皮、可可膏、可可脂、不加糖的可可粉,以及巧克力和其他含可可的食品。

已於 2026年10月19日 與來源核對

受規範的 HS 編碼

附件一中該商品的各項,已依截至第 (EU) 2026/2102 號授權法規的修訂更新。不在此表中的編碼不受規範,即使產品含有該商品。

編碼產品條件
1801可可豆該編碼下的所有產品。
1802可可莢、殼、皮及廢料第 2008/98/EC 號指令所定義的廢棄物不在此列。
1803可可膏該編碼下的所有產品。
1804可可脂、油該編碼下的所有產品。
1805未加糖可可粉該編碼下的所有產品。
1806巧克力及其他含可可的食品該編碼下的所有產品。

哪些受規範

品目 1801 至 1806 全部列入,沒有「ex」限定,因此其下的所有產品都受規範。《廢棄物框架指令》意義上的可可廢料不受規範。歸入其他品目的含可可產品(例如餅乾),只有其本身的編碼列在附件一中才受規範。

日期

EUDR 自 2026 年 12 月 30 日起適用。對於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設立的微型和小型企業,自 2027 年 6 月 30 日起適用,但原《歐盟木材法規》涵蓋的產品除外(第 38 條)。2023 年 6 月 29 日之前生產的產品不受規範(第 1 條第 2 項)。

歐盟買方向供應商要什麼

  • 生產該商品的每塊地塊的地理定位,4 公頃以上的地塊須用多邊形;對於牛,須為飼養過這些牛的每個場所:EUDR 地塊登記冊 可檢查地塊並產生 GeoJSON 檔案;
  • 生產日期或時間範圍、數量和生產國;
  • 證明該商品在該國合法生產,且產自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後未遭毀林的土地。

進口商將這些資訊填入其 盡職調查聲明。歐盟以外的供應商可以用 EUDR 出口商工具包 為每種產品準備全部資料。要查其他編碼,請使用 EUDR 編碼查詢。

官方文本的摘要,不構成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