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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R 投訴登記冊:面向製造商和進口商的免費範本

在歐盟銷售消費品的製造商和進口商必須調查安全投訴,並為投訴、召回和糾正措施保留登記冊。以下是規則的要求,以及一份涵蓋這些要求的登記冊。

已於 2026年10月7日 與來源核對

您的登記冊

您是

GPSR 投訴登記冊

GPSR 對您的要求

  • 提供公開的溝通管道,如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或網頁,用於接收投訴和事故報告,並考慮殘障人士的無障礙需求 (條款 9(11))
  • 當投訴人稱產品危險時,調查有關您產品安全的投訴和事故報告 (條款 9(12))
  • 為這些投訴以及為使產品符合要求而採取的召回和糾正措施保留內部登記冊 (條款 9(12))
  • 只儲存調查投訴所需的個人資料,且僅在必要期間儲存,最長不超過記錄後五年 (條款 9(13), 11(11))
  • 如您認為產品危險:立即採取糾正措施(包括撤回或召回),告知消費者,並透過 Safety Business Gateway 告知市場監督機構 (條款 9(8))
  • 對造成死亡或嚴重損害人身健康與安全的事故,須透過 Safety Business Gateway 毫不拖延地向事故發生地成員國主管機關通報 (條款 20(1), 20(2))

登記冊

編號收到日期投訴、事故、召回或糾正措施收到途徑產品、型號、批號或序列號報告內容是否稱其危險?(是/否)調查:檢查了什麼、由誰、何時結論:產品是否危險?糾正措施或召回及日期Safety Business Gateway 通報:日期和編號已通知誰、何時儲存的個人資料(僅限必要部分)個人資料刪除期限(記錄後最長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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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第 (EU) 2023/988 號法規第 9 條第 8 款和第 11 至 13 款、第 11 條第 10 和 11 款以及第 20 條整理。欄位僅為建議,法規未規定格式。

您輸入的內容不會被儲存或傳送。

誰需要登記冊

製造商保留登記冊(第 9 條第 12 款)。進口商將投訴記錄在製造商的登記冊或自己的登記冊中(第 11 條第 10 款)。經銷商負責傳遞資訊,不需要保留登記冊。

登記哪些內容

投訴人稱產品危險的、有關您產品安全的投訴和事故報告,以及為使產品符合要求而採取的每一次召回和糾正措施。只儲存調查所需的個人資料,最遲在記錄後五年刪除。

產品被確認危險時

立即行動:採取糾正措施、告知消費者,並透過 Safety Business Gateway 通報市場監督機構(第 9 條第 8 款)。造成死亡或嚴重損害人身健康與安全的事故,也須毫不拖延地在該平台通報(第 20 條)。

需要召回的消費者通知?請使用召回通知產生器。要檢查整個商品頁面?請使用商品頁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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