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EU Rules Finder
繁體中文 (語言)

GPSR 技術文件與風險分析

產品投放市場前,製造商必須進行內部風險分析並編製技術文件(第 9(2) 條)。進口商必須確認其存在;主管機關可以要求查閱。

已於 2026年10月7日 與來源核對

技術文件的內容

至少包括產品的總體描述及其與安全評估相關的基本特徵。在可能存在的風險需要時,還包括:

  • 對可能風險的分析以及為消除或減輕風險所採取的方案,包括您或他人代您進行的測試結果;
  • 為滿足一般安全要求所採用的歐洲標準或其他要素清單;若僅部分採用,需註明採用了哪些部分。

詳細程度視產品而定:簡單產品只需簡短的文件,複雜或高風險產品則需更完整的分析。

風險分析考慮什麼

第 6(1) 條列出了需考慮的方面,包括產品的設計、成分和包裝;與其一同使用的其他產品的相互影響(包括互聯);標籤、警示和適用年齡;兒童、老年人和殘障人士等弱勢使用者;外觀像食品或吸引兒童的產品;以及必要時的網路安全和具備演進或學習能力的功能。

符合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的歐洲標準,即在該標準涵蓋的風險方面推定為安全(第 7 條)。

製造商的其他義務

  • 保持文件更新,並在產品投放市場後儲存 10 年(第 9(3) 條);
  • 確保批次生產持續安全的程序(第 9(4) 條);
  • 產品上的型號、批號或序列號(第 9(5) 條);
  • 在產品、包裝或隨附文件上標註您的名稱、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第 9(6) 條);
  • 用各銷售國消費者易懂的語言提供清晰的說明和安全資訊(第 9(7) 條);
  • 公開的投訴和事故報告管道,以及投訴和召回登記冊(第 9(11) 和 (12) 條)。

以您自己的名稱或品牌銷售,即使產品由他人生產,您也是製造商。對產品進行實質性修改也一樣(第 13 條)。

GPSR 檢查會針對您的角色產生這份清單,可複製或列印。

免費 GPSR 工具

更多 GPSR 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