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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SR 標籤產生器:製造商、進口商和負責人資訊

GPSR 要求在每件消費品、其包裝或隨附文件上標明若干資訊。填寫表格即可得到標籤文字。

已於 2026年10月7日 與來源核對

製造商
歐盟進口商(如有)
歐盟負責人(如非進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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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標籤

填寫產品和製造商資訊後,標籤文字將顯示在這裡。

列印前檢查

  • 請新增型號、批號或序列號(第 9(5) 條)。
  • 請新增製造商的名稱、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第 9(6) 條)。
  • 尚未填寫安全資訊。除非產品無需這些資訊也能安全使用,否則請新增(第 9(7) 條)。
已填寫 0/3 項必填資訊檢視標籤

標籤必須包含的資訊

資訊屬於條款
型號、批號或序列號,或其他識別資訊產品9(5)
名稱、註冊商號或註冊商標,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製造商9(6)
名稱、註冊商號或註冊商標,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進口商11(3)
名稱和聯絡方式,包括郵寄地址和電子郵件地址歐盟負責人16(3)
以消費者容易理解的語言提供使用說明和安全資訊製造商;進口商負責核查9(7)、11(4)

標在哪裡

標在產品本身上。如果產品的尺寸或性質不允許,則標在包裝上或隨附文件中(第 9(5) 條和第 9(6) 條)。負責人資訊也可以標在包裹上(第 16(3) 條)。進口商的標籤不得遮蓋製造商標籤必須顯示的資訊(第 11(3) 條)。

語言

名稱和地址無需翻譯。使用說明和警示資訊必須使用消費者容易理解的語言,由各銷售國確定(第 9(7) 條),通常是該國的官方語言。產生器只翻譯標題;安全資訊請您自行用各種語言撰寫。

有專門歐盟法規的產品

玩具、電氣設備、化妝品以及其他受歐盟調和立法管轄的產品,遵循該法規的標籤規定,可能有更多要求,例如 CE 標誌。上述 GPSR 標籤義務此時不適用於這些產品(第 2(1) 條);請查閱適用於您產品的法規。

不確定誰是您的進口商或負責人?請先使用 GPSR 檢查並閱讀負責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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