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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零毀林法規》(EUDR):是否適用於您?

《歐盟零毀林法規》禁止在歐盟市場投放或出口不滿足零毀林、合法生產且附有盡職調查聲明的產品。

已於 2026年10月7日 與來源核對

您的產品在附件一中嗎?

例如:巧克力 1806,輪胎 4011,木製家具 9403 60。

請至少輸入 2 位數字。

經第 (EU) 2025/2650 號法規修訂的第 (EU) 2023/1115 號法規附件一,核對日期 2026 年 10 月 7 日。

涵蓋的產品

七種商品:牛、可可、咖啡、油棕、橡膠、大豆和木材,以及附件一按海關稅則號別列出的由其製成的產品,例如皮革、巧克力、家具、紙張和輪胎。未列入附件一的產品即使含有這些商品,也不在範圍內。

要求什麼

  • 零毀林: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之後未被毀林的土地上生產;
  • 依照生產國法律合法生產;
  • 盡職調查(包括生產地塊的地理定位),並在投放市場或出口前,在歐盟資訊系統中提交盡職調查聲明。

日期

經第 (EU) 2025/2650 號法規修訂後:大中型經營者和貿易商為 2026 年 12 月 30 日,微型和小型經營者為 2027 年 6 月 30 日。歐盟執委會於 2026 年 5 月表示不會重新修改法規文字,並已就修改產品清單的草案徵求意見;在通過之前,適用現行附件一。

歐盟以外的出口商

義務由在歐盟市場投放產品的經營者承擔,通常是進口商。境外供應商會被要求提供進口商所需的地理定位資料和合法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