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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小包裹 3 歐元關稅:是否適用於您?

2026 年 6 月 30 日之前,價值不超過 150 歐元的包裹中的商品免徵歐盟關稅。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對其徵收 3 歐元的固定關稅。

已於 2026年10月7日 與來源核對

哪些包裹

固有價值不超過 150 歐元、屬於向歐盟消費者遠距銷售 (B2C) 的貨件,無論採用何種加值稅方案(是否使用 IOSS)以及何種報關單類型。

徵收多少

每件 3 歐元。「一件」指貨件中稅則歸類、描述及(如適用)原產地相同的商品。實際按報關單的每一行徵收:含三種商品的包裹繳納 9 歐元。

實施到何時

該固定關稅是臨時性的,從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8 年 7 月 1 日。之後計劃按商品適用正常關稅。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收取 2 歐元處理費

除關稅外,海關還對遠距銷售的商品按每件 2 歐元收取歐盟處理費。與 3 歐元關稅不同,處理費是永久性的,且不論貨件價值多少都要繳納,超過 150 歐元的包裹同樣適用。處理費需繳納加值稅。歐盟執委會預計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實施;截至 2026 年 10 月 5 日,確定金額的授權法案仍在審查中。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的產品識別碼

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對於價值不超過 150 歐元的遠距銷售,報關單必須為每一件商品填寫以下代碼(第 (EU) 2026/1022 號授權法規):

  • 商家產品識別碼:網路商店、線上市場或平台為該產品使用的代碼;在線上市場上指平台的代碼,而不是各賣家自己的代碼;
  • 製造商非標準化產品識別碼:由製造商、生產商或產品供應商分配;如果沒有,必須分配一個;
  • 製造商標準化產品識別碼,例如 GTIN(EAN 或 UPC 條碼),如產品有的話。

請按型號層級填寫代碼:在已有型號代碼的情況下申報批次或單件代碼,將被視為違規。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可自願提供且不受處罰;2026 年 11 月 1 日起開始執法。歐盟執委會正在修訂規則,以明確僅適用於價值不超過 150 歐元的貨件。

應該怎麼做

  • 確保每個產品都有商家識別碼和製造商識別碼,並連同已有的 GTIN 一起提供給為您辦理報關的一方;
  • 在面向歐盟消費者的低價值銷售中計入關稅成本;
  • 同類商品放在報關單的同一行,並正確歸類每類商品;
  • 以這種方式銷售的消費品也受 GPSR 管轄;請用 GPSR 檢查確認。